用户询问的是在中国法律体系下,对于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或被告人,最长可以被羁押的时间长度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这是一个关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羁押期限的问题,涉及到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等多个环节。
侦查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8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审查起诉阶段:刑诉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审判阶段:刑诉法第20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情况: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羁押时间会相应扣除,但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刑诉法第156条)。
特殊情况下的羁押期限:如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情况,羁押期限可以进一步延长,但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刑诉法第158条)。
综上所述,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在理论上没有绝对上限,但实践中一般不会超过两年。每个阶段的具体时长都会受到法律严格限制,并且必须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