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在特定情况下会羁押嫌疑人,但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并经过严格程序。以下从五个方面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检察院决定羁押嫌疑人时,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检察院在决定是否羁押嫌疑人时,需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
在羁押过程中,检察院应当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确保羁押的合法性,检察院内部设有监督机制:
综上所述,检察院在特定条件下会羁押嫌疑人,但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并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才能依法羁押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