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用户询问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是否具有实际作用。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保障人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包括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这意味着羁押必要性申请书是嫌疑人权利的重要保障,司法机关必须依法审查,确保羁押行为合法合理。
防止不当羁押:《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在侦查阶段,发现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有助于推动司法机关审视现有羁押措施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避免过度羁押或错误羁押。
动态审查机制:《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明确指出,羁押必要性审查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即无论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均可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这体现了我国司法实践中对羁押措施的审慎和灵活态度,申请书在此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
程序启动效力:一旦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检察机关应启动相应审查程序。例如,《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对于收到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
影响结果可能性:成功提交并被采纳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可能导致法院或检察院变更强制措施,如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这种改变不仅能够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
总结: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在刑事诉讼中具有实质性的作用,它是保障被追诉人人身自由权的重要工具,能够有效防止不当羁押情况的发生,并通过启动动态审查机制促使司法机关适时调整强制措施。因此,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对于维护嫌疑人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