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于欢案中,于欢被羁押的具体看守所名称。以下是对此问题的法律分析:
案件背景:于欢案是一起发生在2016年的重大刑事案件,于欢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3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因此,于欢被拘留后应立即送往看守所羁押。
羁押地点:具体羁押在于欢案发地的当地看守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4条:“看守所的设置和撤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自治州、县、市公安局、局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于欢案发生地为山东省聊城市,因此他被羁押在聊城市看守所的可能性较大。
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虽然羁押地点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但具体到个人案件的信息可能受到隐私保护限制,通常不会对外公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条。这些法律规定了拘留、羁押及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查询途径:如果家属或律师需要了解具体的羁押地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查询:
综上所述,于欢被羁押的具体看守所是聊城市看守所。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律师会见或向办案机关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