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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羁押最长多长时间?

用户:188****2257 崇左市 2024-11-18 17:37 刑事辩护 浏览量: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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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律师
黄海律师*律师/18587592398(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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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想了解的是在中国法律体系下,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过程中对嫌疑人进行羁押的最长期限。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这一期限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案件的复杂程度、侦查阶段的不同等。

首先,在拘留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对于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也就是说,在拘留阶段最长可达三十天。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至一百五十九条明确了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来说,对于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再者,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此外,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若案件进入补充侦查阶段,则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且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羁押时间受多种因素制约,理论上最长可达七个月左右,但具体时长还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

因此,公安机关羁押期限并非固定不变,而是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进展阶段有所不同,最长可达七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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