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是关于马树山是否被羁押在看守所。这个问题涉及到刑事诉讼法、刑法、律师法等多个法律领域。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如果马树山涉嫌犯罪并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公安机关有权对其进行拘留。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将马树山羁押在看守所。 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如果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马树山涉嫌犯罪,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并将其羁押在看守所。 第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马树山涉嫌犯罪,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人民法院认定马树山有罪,将依法判处刑罚,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并将其关押在监狱执行刑罚。如果人民法院认定马树山无罪,应当立即释放其,并依法赔偿其因羁押而遭受的损失。 第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有权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但不限于:(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二)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三)为犯罪嫌疑人辩护;(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五)为犯罪嫌疑人申请解除强制措施;(六)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羁押场所;(七)为犯罪嫌疑人申请查阅、复制、摘抄案卷材料;(八)为犯罪嫌疑人申请会见、通信、邮寄等权利。律师在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时,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马树山涉嫌犯罪并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条件,公安机关有权对其进行拘留,并将其羁押在看守所。如果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将继续羁押马树山,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律师有权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但不限于为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申请解除强制措施、申请变更羁押场所、申请查阅、复制、摘抄案卷材料、申请会见、通信、邮寄等权利。如果人民法院认定马树山无罪,应当立即释放其,并依法赔偿其因羁押而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