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刑事行政 > 刑事辩护 > 问答详情

看守所超期羁押自查报告?

用户:136****5136 黔西县 2024-11-18 17:24 刑事辩护 浏览量:23842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黄海
黄海*律师/18587592398(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用户提问的可能是关于看守所羁押期限的法律规定和超期羁押自查报告的编写要求。用户可能关注的是,一、羁押期限的法律规定,二、超期羁押的定义和法律责任,三、看守所自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四、如何识别和处理超期羁押的情况,以及五、相关的申诉和救济程序。

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除无法通知或者情况紧急必须立即追捕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情况外,侦查机关在拘留后至迟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若超过法定羁押期限,即构成超期羁押,这是违反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超期羁押自查报告应包含羁押开始和结束日期、羁押理由、羁押期限、羁押期间的法律程序等详细信息。一旦发现超期羁押,看守所和相关执法部门需要依法承担责任,这包括对超期羁押的调查、认定和纠正。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结果,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这意味着,因超期羁押受到损害的个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总结来说,看守所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羁押,防止超期羁押的发生。一旦发生超期羁押,需及时自查并改正,同时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补偿。对于超期羁押的自查和纠正,不仅是对法律程序的尊重,也是保障人权和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 服务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