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关于被保险人的权益保障是非常重要的部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可以享有以下权利:
1. 确认保险赔偿或者给付: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金额进行赔付。
2. 请求减少赔偿或者给付金额: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过低,他有权请求保险公司对其进行调整。
3. 请求解除保险合同:如果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服务不满或者发生了无法接受的情况,他有权要求解除保险合同。
4. 申请法院指定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与他人签订了保险合同,并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没有通知其他人,那么他有权向法院申请指定受益人。
5. 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任何时候都可以享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或者给付,包括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疾病赔偿金等。
以上五个权利是基于被保险人享有的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同时也是他作为被保险人享受保险利益的重要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被保险人想要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他需要掌握这些权利,并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正确行使。
总结:以上五个权利是基于被保险人享有的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同时也是他作为被保险人享受保险利益的重要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被保险人想要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他需要掌握这些权利,并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正确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