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保险受益人受益方式时,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明确指定:根据《民法典》第1137条,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无需通过法定顺序。例如:“被保险人有权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受益人接受或拒绝接受,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2. 法定顺序:如果未明确指定,依照《民法典》第1140条,可按法定顺序确定,如配偶、子女、父母等。但需注意,受益顺序可能因保险类型和条款而异。
3. 遗嘱继承:被保险人可以通过遗嘱指定受益人,但遗嘱须符合《民法典》第1141条的规定,如形式合法、内容明确等。若遗嘱指定与保险合同冲突,以遗嘱为准。
4. 共同指定:夫妻双方可共同指定受益人,但需确保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无欺诈或胁迫行为,遵循公平原则,见《民法典》第1142条。
5. 无指定或变更:如被保险人去世且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根据《民法典》第1143条,保险金将归属法定继承人。
总结::填写保险受益人受益方式时,应确保指定明确,符合法律规定,尊重被保险人的意愿,并注意遗嘱、共同指定及法定继承的情况。在具体操作中,务必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避免因误解引发争议。同时,定期更新受益人信息,以保障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