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如果婚后购买了财产保险,并且投保人为自己,则该财产保险受益人应为双方。
二、人寿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应当依法取得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因此,如果婚后购买了人寿保险,并且投保人为自己,则该人寿保险受益人应为双方。
三、健康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该工作人员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和行为人未就该侵权行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赔偿损失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请求判决赔偿损失。因此,如果婚后购买了健康保险,并且投保人为自己,则该健康保险受益人应为双方。
四、汽车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此,如果婚后购买了汽车保险,并且投保人为自己,则该汽车保险受益人应为双方。
五、旅游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因此,如果婚后购买了旅游保险,并且投保人为自己,则该旅游保险受益人应为双方。
总结::以上五个方面的保险,只要是在婚姻期间购买的,并且为自己投保的,那么受益人就是夫妻双方。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注意的是,这五个保险都是从个人利益出发的,不是基于对家庭的责任。同时,这些保险也有各自的受益人群,例如人寿保险是针对配偶和子女,而房产保险是针对父母等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