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险法》第69条:“本法所称被保险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
2. 第73条:“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人有权按照约定收取保险费;对保险标的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依照本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求偿权。”这里的“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人”。
3. 第75条:“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投保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轻损失。”这里的“投保人”指的就是保险人。
4. 第78条:“保险金应当用于支付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这里的“保险金”也是指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5. 《保险法》第102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将保险标的转移至其他经营机构。”这里的“保险标的”,即为保险责任。因此,保险人也可以成为保险责任的转移方。
总结:来说,保险人作为保险合同中的当事人,其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收取保险费的权利、代位求偿权、通知义务以及赔偿保险金的权利等。同时,保险公司也必须履行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在实践中,保险人可以通过购买不同的保险产品来分散风险,例如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等。如果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不能及时通知投保人,或者未能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或者减轻损失,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