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主体资格是基于被保险人的意思。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成立时或订立合同时可以指定受益人。
二、指定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成立后或者订立合同时,将保险金支付给特定的人。这需要被保险人明确表示,且被保险人对指定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明确的认识和承诺。
三、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指定受益人应为合法的个人或者组织。也就是说,只有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有能力接受并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才能成为指定受益人。
四、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则该合同视为无效。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险金的分配并未得到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因此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五、《保险法》规定,对于已经确定了指定受益人的保险合同,如果保险合同终止或者保险合同被解除,该指定受益人有权要求保险金余额进行返还。这也是为了保护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防止因被保险人死亡而产生的财产损失。
总结:来说,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成立时或者订立合同时,将保险金支付给特定的人。指定受益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能够接受并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该合同则被视为无效;而对于已经确定了指定受益人的保险合同,如果保险合同终止或者保险合同被解除,该指定受益人有权要求保险金余额进行返还。这些都是我们理解和遵守保险合同的重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