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这些基本权利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财产权利
自然人在自己的房产中享有一定的所有权,有权决定何时出售、何地出售、如何出售以及向谁出售。同时,自然人也有权使用和管理自己所有的财产,包括生活必需品、金钱和其他形式的财产。
三、监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法定监护权,子女的合法权益也应由其父母予以保护。
四、遗嘱继承权
自然人在生前或去世后可以立遗嘱,明确其身后财产的归属。这种行为被称为遗嘱继承。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不受顺序限制,但自然人应当遵守公平原则,尽量使遗产分配合理公正。
五、亲属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直系血亲和养子女之间有义务相互扶养;同辈关系的兄弟姐妹之间也有相互帮助的权利。
综上所述,即使保险受益人不写配偶写父母,也应该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否则,可能会面临被追诉的风险。因此,在签署保险合同时,应该特别注意这一点。
总结:综上所述,即使保险受益人不写配偶写父母,也应该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否则,可能会面临被追诉的风险。因此,在签署保险合同时,应该特别注意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