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并非非亲属关系。这主要源于保险合同中通常明确设定的“被保险人”的概念。
首先,根据《保险法》第69条的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保费;未按时交付保费的,保险人有权要求投保人补交。”这意味着,即使保险受益人不是投保人的直系亲属,如朋友或同事,只要有合法有效的保险合同存在,投保人在支付相应保费后,也可以成为保险受益人。
其次,《保险法》第72条规定,“遗产包括死者的工资收入、储蓄和投资收益等”,因此,如果保险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死亡后的继承人,那么他们就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即使保险受益人并不是直接的财产继承人,只要他们符合法定条件并持有相应的保险合同,就可能成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再次,《保险法》第73条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请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其支付保险金。”因此,保险受益人既可以是被保险人,也可以是投保人。如果保险合同明确了保险受益人的身份,那么他们就可以作为保险金的支付人。
第四,《保险法》第75条规定,“人身保险的保险金可以直接支付给受益人。”因此,保险受益人不仅可以通过缴纳保费的方式取得保险金,还可以直接从保险合同中获得保险金。
最后,《保险法》第81条规定,“因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放火、投放危险物质或者其他严重犯罪行为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即使保险受益人并非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如朋友或同事,只要他们的行为不足以构成上述的重大犯罪行为,那么他们也可能成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并非非亲属关系,而是在保险合同中享有相关权益的自然人。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并非非亲属关系,而是在保险合同中享有相关权益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