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于公平原则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有平等的人格和自由意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应当归各自所有的外,由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无指定受益人的前提下,另一方也有权分享其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
二、基于保护原则
在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对子女抚养、生活费、教育费等法定负担部分,应当由一方承担。”因此,在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前提下,对于婚姻期间的财产分配,另一方有权主张适当的权益。
三、基于保护弱者的原则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后仍有遗嘱或赠与等可执行行为的,应尊重并遵守其遗嘱或赠与的精神。”因此,在无指定受益人的前提下,如果另一方未作出明确的遗嘱或赠与行为,那么应当由默认受益人承担。
四、基于契约精神的原则
在许多情况下,人们签订保险合同就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其他一方未参与保险合同的签订过程或者未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那么另一方可能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五、基于公平公正原则
综上所述,在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前提下,无论是一方还是双方都有权利享受婚姻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并且在法律程序中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保险中的受益权归属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总结:综上所述,在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前提下,无论是一方还是双方都有权利享受婚姻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并且在法律程序中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保险中的受益权归属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