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保险的基本原则。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2条的规定,投保人为防止和减少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损失,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在未填写受益人的情况下,这并不是无法完成的情况。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保险法》第69条规定:“如果保险合同规定了单独的受益人或者没有指定受益人,则保险金支付给法定的继承人或者其指定的受益人。”也就是说,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了受益人,那么未填写受益人的情况是不能成立的。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明确规定,那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可以视为“单独的受益人”。
此外,《保险法》第78条还规定:“被保险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即使没有填写受益人,只要被保险人对保险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过失,保险公司也可能因此解除保险合同。
综上所述,虽然在实际操作中,购买保险时可能需要未填写受益人的情况,但具体是否会因此导致保险合同被解除或者保险金被支付给法定的继承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建议在购买保险时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结:综上所述,虽然在实际操作中,购买保险时可能需要未填写受益人的情况,但具体是否会因此导致保险合同被解除或者保险金被支付给法定的继承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建议在购买保险时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