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保险公司的责任。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该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损失负责赔偿。如果保险受益人在投保时没有指定为保险人的子女,那么一旦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有权将保险金直接支付给受益人。
1.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63条第二款规定:“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成为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2. 直接证据:妹妹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成为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因此,父母购买保险的受益人应当是自己。
3. 原则规定:《保险法》第63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成为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4. 适用情况:只有在父母将保险金额一次性全部支付给妹妹的情况下,且妹妹成为了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时,才能将保险金直接支付给她。因此,在这个情况下,妹妹才是受益人。
5. 专业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家庭财产继承和分割的问题涉及到的不仅仅是法律规定,还可能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因此,如果无法确定妹妹是否满足条件,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评估。
总结:来说,父母通过这种方式购买的保险受益人应该是自己。具体的法律依据和处理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同时,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选择也是非常重要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且要考虑到各种可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