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因分析:
1. 法律要求:我国《民法典》第1287条明确规定:“死亡是自然事实,应当依法及时确定遗产的继承人。被继承人的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经继承人协商一致,可以采用法定继承方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如果没有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明确指定死亡时的受益人,那么就会导致无法确定受益人的归属。
2. 法律后果: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填写身故受益人,那么一旦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无权要求受益人承担保险责任,这将对受益人造成重大损失。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生前的所有权益,应当归属于受益人。
3. 意外情况:此外,即使在保险合同中已经明确指定了死亡时的受益人,但如果该受益人在意外情况下死亡,如自杀、疾病等,也可能导致受益人不能享受到保险金的权利。
二、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87条:人死亡是自然事实,应当依法及时确定遗产的继承人。被继承人的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经继承人协商一致,可以采用法定继承方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2. 《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寿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不得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给付的保险金视为放弃。
3. 《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明确被保险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生存期间获得保险金、身体遭受伤害获得赔偿等。
保险合同中是否应该填写身故受益人,以及如何确定受益人,对于受益人的利益具有重要的影响。无论是出于法律规定的考虑,还是基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策略,都应认真对待这个问题,并且做出合理的决策。
总结:保险合同中是否应该填写身故受益人,以及如何确定受益人,对于受益人的利益具有重要的影响。无论是出于法律规定的考虑,还是基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策略,都应认真对待这个问题,并且做出合理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