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知道在何种情况下,羁押患有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不被允许,以及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涉及到《刑事诉讼法》、《刑法》和《人权保障法》等多个法规。
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可以监视居住。这表明,疾病本身并不绝对排除羁押,但需评估其社会危险性。
其次,根据《刑法》第73条,对于因疾病等原因无法承担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法院可宣告其无罪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这说明对于精神疾病患者,法律会考虑其疾病状态。
再次,《人权保障法》强调了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包括医疗保障,羁押期间应确保其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此外,监狱管理规定也要求对患有疾病的囚犯提供必要的医疗照顾。例如,《监狱法》规定,监狱应当为服刑人员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总结来说,疾病并不直接导致羁押的禁止,但法律会综合考虑病情、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确保保障相关人员的基本人权。最新的法律依据主要集中在《刑事诉讼法》、《刑法》和《人权保障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