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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A公司(卖方)与B公司(买方)签订了一份FCA合同,约定A公司将货物交至承运人指定地点,B公司负责后续运输及保险。但在交货过程中,由于承运人的疏忽导致货物损坏,双方就责任归属发生争议。
FCA术语的定义和适用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Incoterms 2020),FCA术语规定卖方只需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风险自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转移至买方。因此,本案中,A公司在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后,风险已经转移给B公司。
风险转移时间点 在FCA术语下,风险转移的时间点是卖方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本案中,A公司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后,风险已经转移给B公司,因此货物损坏的责任应由B公司承担。
承运人的责任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因自身疏忽导致货物损坏,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承运人应对货物的损坏负责。
保险责任 如果B公司为货物购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货物损坏进行赔偿。B公司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保留向承运人追偿的权利。
合同条款的解释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例如关于风险转移的具体时间点或承运人的选择,应优先适用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的解释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综上所述,根据FCA术语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A公司在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后,风险已转移给B公司,因此货物损坏的责任应由B公司承担。如果B公司购买了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保留向承运人追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