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民法典中,关于保险受益人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239条的规定:“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有权随时通知保险人其指定的受益人,并将该保险金转移给受益人。被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将保险金指定为遗嘱。”这意味着,如果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或者指定不当,那么保险金将按照法律规定向其指定的人或机构转移。
二、如何确定受益人:
首先,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可以选择指定自己的受益人,也可以选择不指定。具体操作取决于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
其次,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没有指定受益人,则视为默认受益人,即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金的责任。此外,在保单周年日或者其他需要支付保险金的日子,如果被保险人未能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也需要承担保险金的责任。
三、变更受益人:
对于被保险人已指定的受益人,除非双方协议变更,否则不能随意变更。这是因为,这是保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被保险人未行使这一权利,将会导致保险责任无法有效履行。
四、放弃受益人:
被保险人可以放弃其指定的受益人。但这需要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并书面同意。如果被保险人未及时提出弃权申请,或者在放弃受益人后又要求重新指定受益人,保险人有权拒绝。
五、什么是遗嘱:
遗嘱是指被保险人在死后立下的对财产分配等事项的明确指示。在某些情况下,遗嘱可以作为确认保险利益的重要依据,但是只有当被保险人在去世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的内容是合法有效的,那么保险人才应该执行遗嘱的内容,而不是直接履行保险合同中的责任。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有权随时通知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也必须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明确指定受益人,变更受益人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并书面同意,而放弃受益人则需要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并书面同意。因此,被保险人在享受保险保障的同时,也应该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结:综上所述,被保险人有权随时通知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也必须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明确指定受益人,变更受益人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并书面同意,而放弃受益人则需要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并书面同意。因此,被保险人在享受保险保障的同时,也应该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