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主体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险受益人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承受者。具体来说,保险受益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1. 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
2. 享受被保险人依法应当获得的一切法定权益。
二、申请权
对于保险受益人而言,其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自己支付保险金。例如,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受益人有权请求保险公司立即通知自己,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协助。此外,保险受益人还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对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知情权
保险受益人享有保险合同中明示或者默示的有关保险信息的权利。例如,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通常会明确告知受益人关于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重要事项。因此,保险受益人有权了解并确认这些信息的真实性。
四、解释权
保险受益人有权利向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查询与保险有关的所有问题,并要求他们做出准确、公正的解释。例如,如果受益人对保险合同中的某条款有所疑问,他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进行解释。
五、撤销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险受益人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撤销已经签订的保险合同。例如,如果保险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并未及时提出索赔,而过了保险合同规定的宽限期,则可能丧失撤销合同的权利。因此,保险受益人在遭受保险事故后应及时提出索赔,以便行使自己的权利。
总结::《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保险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享受被保险人依法应当获得的一切法定权益、享有保险合同中明示或者默示的有关保险信息的权利、有权向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查询与保险有关的所有问题,并要求他们做出准确、公正的解释以及有权撤销已经签订的保险合同。这些权利和义务都是保险受益人在遭受保险事故时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