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分析
1.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这意味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话,必须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2.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前款规定的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房屋、林木、牲畜和家禽;(二)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三)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遗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来进行分割。
3.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指的是一旦期限届满时,合同即终止。因此,只要有一方同意并愿意履行合同,合同就是有效的。”
二、从保险利益角度分析
保险利益是确定保险合同效力的基础。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因意外事故去世,他享有的保险利益可能需要经过评估来确定。保险公司通常会根据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保险利益。
三、从特殊规定角度看
1.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 《继承法》第七条规定:“遗产的分配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兼顾子女和妇女的利益。"
四、从法律责任角度看
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分割存在争议,不能通过协商解决,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根据《婚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五、结论
综上所述,虽然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平分,但是由于涉及到遗产的分割,以及夫妻双方对保险利益的约定等问题,因此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实际操作中,最好还是能够通过专业的法律人士来进行咨询,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总结:综上所述,虽然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平分,但是由于涉及到遗产的分割,以及夫妻双方对保险利益的约定等问题,因此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实际操作中,最好还是能够通过专业的法律人士来进行咨询,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