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的定义:
1:指定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2:变更权-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变更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该变更无效。”
3:受益顺序与份额- 《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对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进行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4:受益人权益的保护- 《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受益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受伤、死亡的,保险金作为遗产处理。”
5:保险金的支付- 《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未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总结:保险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受法律严格规定,投保人有明确指定的权利,但变更需经被保险人同意。受益人在享受保险金的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不得故意伤害被保险人。若无明确指定或受益人不符合规定,保险金将按法定继承程序处理。因此,选择保险受益人需谨慎,并确保所有相关方对此有清晰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