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雇佣关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雇主在入职时就应与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工死亡的,其亲属有权按照国家规定领取丧葬费、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或者患职业病丧失劳动力后,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社会保险的缴纳
3.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同时,《社会保险法》也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工伤保险的计算
4.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休息期间死亡的;(二)因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三)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后治愈后,未再从事原工作但仍在医疗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伤情形。”因此,如果员工因工伤发生死亡,根据上述规定,其家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
四、工伤保险的责任承担
5.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筹集过程中,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支付工伤保险费用给员工,保险公司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保险费。
五、保险受益人的确定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被保险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受伤人员系企业职工或劳动派遣人员,且该企业和劳动派遣机构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履行了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义务,即使伤残等级很高,也属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对象,因此受伤人员有权成为保险公司的受益人。
总结: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被保险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受伤人员系企业职工或劳动派遣人员,且该企业和劳动派遣机构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履行了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义务,即使伤残等级很高,也属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对象,因此受伤人员有权成为保险公司的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