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在年金保险中,通常由投保人为被保险人购买,被保险人是受益人。根据《民法典》第1187条,投保人有权指定或变更受益人,除非保险合同另有约定。
1:指定受益人如保险合同明确指定受益人,如配偶、子女或法定继承人,受益权归指定人所有。《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2:无指定或指定不明若无明确指定,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被保险人的遗产将成为受益。《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为受益人。”
3:遗嘱安排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前通过遗嘱指定年金收益归属,遗嘱优先于保险合同,但需符合遗嘱法相关规定。《民法典》第1143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信托设立部分年金保险允许设立信托,将收益转移给受托人管理,此时受益人可能是信托受益人。《民法典》第1196条规定:“投保人可以将其保险利益通过信托方式转让给他人。”
总结::年金保险的受益人主要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和被保险人的意愿,包括指定的受益人、遗嘱、法定继承以及信托安排。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权益的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