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与被保险人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保险受益人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权独立选择保险公司和确定其保险产品。父母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教育义务;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义务。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成年子女由父母扶养;有劳动能力但经济困难的成年子女,可以从物质帮助中获得一定的补偿。”
三、保险利益的问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因此,保险金可以视为保险被保险人的遗产。
四、保险受益权归属的问题
关于保险受益权的归属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不得转让给任何其他人。但是,为了履行保险合同的义务而进行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除外。”
五、结论
综上所述,保险权益的利益归属问题应以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为准,即保险人在符合被保险人的要求时,享有保险金的权利。同时,对于保险金的归属,也应遵循公平原则,不能忽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购买保险时,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权益的利益归属问题应以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为准,即保险人在符合被保险人的要求时,享有保险金的权利。同时,对于保险金的归属,也应遵循公平原则,不能忽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购买保险时,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