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财产可以由指定的人领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依法享有继承权。关于遗产分配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继承开始时,没有遗嘱的,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财产可以由指定的人领取。
二、被保险人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仍享有一定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保险人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仍享有以下权利:(一)对因保险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二)对保险金的请求权;(三)对保险合同解除后的追偿权。”
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即使他已死亡,其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期间仍然享有相应的权利,包括对因保险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和对保险金的请求权。
三、为维护保险权益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保险人在遭受保险事故侵害时,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遭受保险事故侵害时,他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并可以根据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可以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可以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的相关手续。”
因此,如果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需要代理被保险人办理保险相关手续,他们可以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
五、如果有代位继承权,被保险人的近亲属可以在直系亲属死亡的情况下行使代位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不受当事人的限制。但是,继承人没有尽到主要扶养义务的,不适用本法的代位继承的规定。”
因此,如果被保险人有代位继承权,他的近亲属在直系亲属死亡的情况下也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但是,如果没有尽到主要扶养义务的,不适用本法的代位继承的规定。
总结:因此,如果被保险人有代位继承权,他的近亲属在直系亲属死亡的情况下也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但是,如果没有尽到主要扶养义务的,不适用本法的代位继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