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车贷购买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哪个人。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财产权利和债务的分配方式,可以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
首先,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贷款是谁负担,还是哪一方还清了贷款,这辆车的所有权都属于夫妻双方。因此,在车贷未还清之前,夫妻双方都是该车辆的第一受益人。
其次,如果车辆的登记所有人不是车主本人,那么在贷款还清后,这辆车将转归贷款人所有。因此,在贷款还清后,贷款人成为了该车辆的新主人,也是该车辆的第一受益人。
第三,如果车贷是由第三方公司提供的,那么该公司的股东或者经理通常会成为车辆的第一受益人。如果借款协议中有约定,也可以按照约定来确定。
第四,如果车辆是以借款人自己的名义购买的,而借款人为贷款人的配偶或者父母,那么他们在获得车辆所有权后,将成为车辆的第一受益人。
第五,即使是在车辆还没有被登记为夫妻财产的情况下,如果贷款人通过继承或者其他合法途径获得了车辆的所有权,他也是车辆的第一受益人。
综上所述,《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车贷购买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哪个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哪种情况,车辆的第一受益人都应该是购车方或者贷款方。至于具体谁是第一受益人,还需要看具体的贷款协议或者法院判决。
总结:综上所述,《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车贷购买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哪个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哪种情况,车辆的第一受益人都应该是购车方或者贷款方。至于具体谁是第一受益人,还需要看具体的贷款协议或者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