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原文:
1.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债权人,但不得对抗已受偿的债权人。”(原文出处:2021年3月1日生效)
2. 《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其在执行中的财产向债权人转移,但转移不影响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同意的除外。”(原文出处:2021年3月1日生效)
3.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债权,是指因借贷或者其他形式的债权关系,对借款人产生的请求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权利。”(原文出处:2021年3月1日生效)
4.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在主债权消灭或者债务人破产时,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原文出处:2021年3月1日生效)
5.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依法设立之日起计算。”(原文出处:2021年3月1日生效)
二、法律依据参考:
1. 债务人可以通过协议等方式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到其他债权人。
2. 转移不影响债务人履行债务,除非债权人不同意。
3. 合同债权,指债权人因借贷或者其他形式的债权关系对借款人产生的请求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权利。
4. 当事人订立抵押合同时,应当约定担保范围和期限。
5.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车贷保险受益人并不一定必须为银行。通过签订合同,以及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等方式,可以自由决定受益人。但在实践中,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建议选择与自己有信任关系的第三方作为受益人。同时,也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避免被不公平对待。
总结:车贷保险受益人并不一定必须为银行。通过签订合同,以及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等方式,可以自由决定受益人。但在实践中,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建议选择与自己有信任关系的第三方作为受益人。同时,也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避免被不公平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