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097条的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并接受遗嘱的效力。因此,作为保险受益人的人员在获得保险金后,有权自行决定其分配方式。
二、财产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的规定,财产所有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当保险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对他的遗产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利益保障权
根据《民法典》第1126条的规定,利益保障权是指保险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或给予其他适当补偿的权利。因此,保险受益人在遭受意外伤害后,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四、管理权限
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的规定,管理权限是指保险受益人在取得保险金后,有权管理保险金的具体用途。因此,保险受益人在获取保险金后,有权决定将保险金用于哪些投资或消费。
五、权利救济权
根据《民法典》第1129条的规定,权利救济权是指保险受益人在遭受侵害后,有权向侵权人提出诉讼或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因此,如果保险受益人遭受了不公平的待遇,他有权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保险受益人来说,他们有权对自己的保险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定遗嘱、管理保险金的分配以及对保险金的享用等。同时,他们也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或给予其他适当补偿,以及行使管理保险金的权力以及享受权利救济权等。这些都是他们作为保险受益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总结:对于保险受益人来说,他们有权对自己的保险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定遗嘱、管理保险金的分配以及对保险金的享用等。同时,他们也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或给予其他适当补偿,以及行使管理保险金的权力以及享受权利救济权等。这些都是他们作为保险受益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