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商业保险中,投保人的受益人通常是其直接或间接的财产或收益的所有者。这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自己、配偶、子女或者与投保人有法定关系的人。
二、从财产权的角度来看,根据《民法典》第1289条的规定,“保险金由保险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按照约定支付给受益人”。
三、从信托角度看,投保人可以通过设立信托,将自己的一部分财产或者利益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通常为受托人而非投保人。
四、从债的关系角度看,如果投保人和受益人之间存在债务关系,那么受益人可能成为债务的连带责任人。
五、从赠与关系角度看,如果投保人通过赠与方式向受益人提供了保险产品或者服务,那么受益人就成为了赠与的一方,并且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总结::商业保险的受益人可以是投保人自己、配偶、子女或者是他们所指定的任何一个人。而这个人的身份可能是受益人,也可能是投保人。这种情况下,受益人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使用和分配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