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与性质
1:受益人意愿明确《民法典》第545条规定,受益人应通过受益转让书明确表达转让其受益权的意愿,且该意愿应为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得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参见《民法典》第146、147、148条)。
2:保险人同意或通知《民法典》第549条规定,受益权转让需经保险人同意,除非保险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即使无须保险人同意,受益人仍应将转让事宜及时通知保险人(《民法典》第546条)。
3:受让人取得受益权根据《民法典》第548条,受让人自转让协议生效时起,取代原受益人成为新的保险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4:转让风险转移受益权转让后,与该受益权相关的风险和利益随之转移至受让人(《民法典》第547条)。如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应向受让人支付保险金。
5:对保险人的抗辩权保险人对原受益人的抗辩,可向受让人主张(《民法典》第546条)。
6:保险合同禁止如果保险合同明确约定受益权不得转让,受益人应遵循合同约定,不得擅自转让(《民法典》第54.jpg
总结:1. **保险合同禁止**:如果保险合同明确约定受益权不得转让,受益人应遵循合同约定,不得擅自转让(《民法典》第5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