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我们来看看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七条规定,“立遗嘱人可以将自己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赠与国家。”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去世后没有进行新的遗嘱修改或放弃其现有遗嘱,那么他的遗嘱将会被保留下来。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没有更改受益人的信息,这也意味着他仍然有权指定谁是他的遗产的合法接收人。
二、其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事实后的合理期限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去世后没有改变其遗嘱,也没有提出接受或者放弃其遗赠的要求,那么他就没有义务更改其受益人的信息。
三、再者,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的遗嘱只能由本人亲自制作,并且必须书面记录。”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去世后没有更改其遗嘱,也没有提供书面的遗嘱,那么这个遗嘱就是无效的,无法被法院执行。
四、此外,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八条规定,“对于死者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去世后没有更改其遗嘱,也没有提供书面的遗嘱,那么就不可能确定具体的遗产继承人。
五、最后,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一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经济条件的子女,无论男女,都应尽其赡养老人的义务。”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去世后没有更改其遗嘱,也没有提供书面的遗嘱,那么就需要考虑到其他继承人是否有能力承担起抚养老人生存的义务,如果有的话,那么这些人可能会成为遗产的继承人。
总的来说,如果被保险人在去世后没有更改其遗嘱,没有提供书面的遗嘱,也没有考虑其他继承人是否有能力承担起抚养老人生存的义务,那么他的遗产就会被他人合法地继承。
总结:总的来说,如果被保险人在去世后没有更改其遗嘱,没有提供书面的遗嘱,也没有考虑其他继承人是否有能力承担起抚养老人生存的义务,那么他的遗产就会被他人合法地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