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保险第一受益人是法律规定的确定的人。这是因为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保险服务,该服务使得在发生财产损失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具有明确的利益相关性和责任指向性。在这种情况下,保险的第一受益人通常是被保险人的合法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具体而言,《保险法》第62条第二款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其近亲属遭受人身伤害或者死亡,需要支付医疗费用、丧葬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经济补偿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或者其近亲属指定的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因此,如果保险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就是被保险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如果没有这样的明确规定,那么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可能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约定或者其他法定的因素。
在实践中,如果保险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则通常会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或者投保人的约定来确定。例如,在中国,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当被保险人死亡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条件后,保险合同自动终止,不再承担保险责任,此时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将是保险合同中指定的受益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确保保险利益的公平分配和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也可能会有保险公司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进行指定。
总的来说,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法律规定确定的人,但是在实践中,保险的第一受益人通常会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或者投保人的约定来确定。如果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总结:总的来说,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法律规定确定的人,但是在实践中,保险的第一受益人通常会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或者投保人的约定来确定。如果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