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保险人的指定
1. 被保险人的指定权是基于死亡的。即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必须首先支付赔偿金给受益人。
2. 如果被保险人在没有得到保险人的同意的情况下,自行指定受益人,那么这种行为会被视为无效。因为被保险人没有取得保险人的同意,擅自更改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损害了保险人的权益。
二、受益人的确定方式
3. 受益人可以选择书面或口头的方式指定。如果被保险人选择书面的方式指定,那么该决定将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被保险人选择口头的方式指定,那么口头指定将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六个月内有效。
4. 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方式指定的,都应当明确指定受益人的人名、住所、电话号码等信息。
三、受托人的确定
5. 在人寿保险中,保险公司的雇员或者客户通常可以成为保险受益人的代理人。但是,代理人必须经由保险公司的批准,并且只能为保险人指定受益人。
四、受益人的变更
6. 如果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给保险人的指定的受益人。然后,受益人可以根据新的法律规定,自行改变保险人的指定。此时,如果新的受益人不满足新的法律规定,那么原指定的受益人仍将继续履行其义务。
五、禁止的行为
7.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行为是禁止的:
- 投保人为受益人设定不合理的风险保障。
- 被保险人在未经过保险人的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总结::被保险人的指定权是基于死亡的。受益人可以在没有得到保险人的同意的情况下自行指定受益人。受益人的确定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受益人的变更一般发生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禁止的行为包括投保人为受益人设定不合理的风险保障,以及被保险人在未经过保险人的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