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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身故受益人要不要指定?

用户:183****3688 德格县 2024-04-27 14:10 保险理赔 浏览量:4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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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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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一、概念解释

保险身故受益人的确定是指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死亡后应如何分配保险金的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或者数额分摊保险责任。

二、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26条第2款:“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立即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为请求保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而提出索赔的,应当提供证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死亡、残疾或者失踪的证据。”

2. 《保险法》第37条:“保险人在接到被保险人的保险事故通知后,对保险标的损失进行勘查、估损,并作出决算。被保险人同意决算结果的,保险人应当依照决算结果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三、案例分析

例如,张三是一名退休工人,他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他的一次交通事故中不幸去世。保险公司发现,张三生前没有指定他的受益人。因此,保险公司有权将他的财产全部分配给受益人李四。

四、结论

因此,保险身故受益人的确定并不是一个随意的问题。只有在被保险人去世后才需要确定受益人。此外,受益人的选择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实践中,通常情况下会选择保险公司的员工或者客户的直系亲属作为受益人。然而,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保险合同和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总结:

因此,保险身故受益人的确定并不是一个随意的问题。只有在被保险人去世后才需要确定受益人。此外,受益人的选择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实践中,通常情况下会选择保险公司的员工或者客户的直系亲属作为受益人。然而,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保险合同和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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