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是关于影视版权已售出的情况,他们希望了解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是否还能继续使用或传播该作品,以及他们需要采取什么行动来合法地使用该作品。
- 版权转让的概念:版权转让是指版权人将其拥有的版权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通过合同的方式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5条的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也可以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转让给他人。”因此,如果影视版权已经售出,那么版权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已经转让给了他人。
- 转让后的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6条的规定,“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期限行使权利。”也就是说,如果你想要使用已经售出的影视版权,你需要与版权的受让人签订合同,明确你的使用范围和期限。否则,你可能会侵犯版权人的合法权益。
- 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如果你与版权的受让人签订了合同,那么该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你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期限使用影视版权。
- 违约责任:如果你违反了与版权的受让人签订的合同,例如超出了使用范围或者超过了使用期限,那么你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法律救济途径:如果你认为版权的受让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受让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你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54条的规定,“因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总结,如果你想要使用已经售出的影视版权,你需要与版权的受让人签订合同,明确你的使用范围和期限,并遵守合同约定,否则你可能会侵犯版权人的合法权益,甚至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你认为版权的受让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受让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你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