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关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简称“港交所”)上市的医药企业的具体资格和规定。他希望了解在法律层面上,医药企业在申请港股上市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首先,从主体资格角度看,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第8.01A条要求,申请上市的企业必须为一家合法成立且持续经营的公司,医药企业也不例外。
其次,财务要求是关键。根据上市规则第8.05条,医药企业在主板上市通常需具备最近三个财政年度的管理层保持不变,且盈利测试、市值/收入测试或创新测试中至少一个达标。例如,盈利测试要求过去三个财政年度合并利润累计至少2亿港元。
第三,业务记录和前景。医药企业应有至少两个完整的财政年度的业务记录,显示其管理层的稳定性及公司的盈利能力(上市规则第8.04条)。同时,公司须展示其未来业务发展的潜力和计划(第13.26条)。
第四,公众持股量和流通性。医药企业在上市后,预计公众持有的股份价值不得低于2000万港元,且至少10%的已发行股本须由公众持有(上市规则第8.06条)。
第五,公司治理和披露要求。医药企业必须符合港交所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包括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比例等(上市规则第13.46-13.49条)。此外,还需遵守严格的定期信息披露义务(第13.43-13.45条)。
总结来说,医药企业欲在港股上市,需符合一系列法律与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性质、财务表现、业务连续性、公众持股量以及良好的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并维护市场公平、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