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不属于国内上市范畴,它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证券市场进行的上市行为,与A股市场相比,港股市场更具有国际化特点,受到香港本地以及国际法律法规的共同影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2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故该法不适用于港股市场;其次,《香港联合声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了香港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及终审权,其金融体系与内地分离,因此港股市场遵循的是香港地区相关法律规章;再者,《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对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及其股份上市作出具体规定,包括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要求等;此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作为规范港股上市行为的主要规则之一,对于拟上市公司提出了详细的资格标准、持续责任及披露要求等;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14条:“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自由港和独立关税区的地位”,这使得港股市场拥有独特的国际地位,与内地市场有所区别。
综上所述,港股不属于国内上市范畴,而是遵循着一套与内地不同的法律体系。港股市场的运行主要依据香港本地法律规章,同时受到国际金融市场规则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