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原则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权利和义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产生的。因此,在财产保险中,作为受益人的主体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二、适用范围
我国《保险法》第31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当作为遗产,由保险公司的继承人在保险金范围内行使给付请求权。”这就明确说明了受益人只能是保险合同的相对方,即保险公司及其指定的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这与朋友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也不符合公平的原则。
三、利益共享性原则
我国《保险法》第26条明确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死亡或者残疾的,享有保险金支付请求权,但是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只有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导致死亡或者残疾的情况下,受益人才有权获得保险金。
四、财产所有权原则
我国《保险法》第47条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且无法证明其主观过错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意味着,如果受益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则不会对其进行赔偿。
五、公正性原则
我国《保险法》第90条规定:“保险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平原则。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这就意味着,受益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不能随意要求保险公司或者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总结:我国《保险法》第90条规定:“保险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平原则。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这就意味着,受益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不能随意要求保险公司或者被保险人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