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保险单通常是由保险公司制定并经保监会批准的文件。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单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证明。因此,在没有得到保险人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其他人无法成为保险合同的受托人。
二、其次,保险单中的“指定受益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一方或多方对保险标的享有保险利益的人。这包括了保险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以及其他按照保险合同享有的权益人。如果保险合同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那么这些权益人在丧失保险利益时可能需要进行诉讼才能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
三、第三,如果保险单中的指定受益人发生变化,应由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协商决定。如果投保人希望改变指定受益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变更。
四、第四,保险公司的变更行为也应符合法律规定。例如,保险公司不能因为被保险人死亡而不承担保险责任,或者由于被保险人的未满18岁而停止支付保险金。此外,保险公司也不能因为撤销其经营范围而不承担保险责任。
五、第五,尽管保险单可以指定受益人,但如果该受益人有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其他不符合接受保险待遇资格的条件,保险公司可能有权拒绝为其支付保险费。
总的来说,保险单指定受益人的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保护投保人的权益;二是保证保险责任的履行;三是确保保险标的的安全;四是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五是防止保险欺诈。以上都是《民法典》中对于保险受益人设定的一些基本原则。
总结:总的来说,保险单指定受益人的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保护投保人的权益;二是保证保险责任的履行;三是确保保险标的的安全;四是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五是防止保险欺诈。以上都是《民法典》中对于保险受益人设定的一些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