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似乎想了解中国对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态度以及相关程序。这个问题主要关注的是国际司法合作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即如何使一国法院的判决能够在另一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中国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二百八十一至二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前提是该判决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同意,且不违反中国的公共秩序或基本政策。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进一步细化了具体的程序和条件。
申请程序:申请人需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判决书正本或经证明无误的副本,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四十七条,申请书中应明确说明请求事项、事实理由及执行对象等信息。
审查标准:法院在审查时会考量判决是否违反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已经生效并具有执行力,以及是否存在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影响判决的真实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如果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则不予承认和执行。
执行方式:一旦判决被承认,将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执行,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这方面的具体操作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至二百六十条的相关规定。
国际合作框架:中国还通过加入国际条约如《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和《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等方式促进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司法协助。然而,直接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还需遵循双边协议或互惠原则。
综上所述,中国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法律要求和程序规定。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加强国际合作和提升国内立法水平将是未来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