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人的指定和决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嘱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如果遗产份额明确地写明由一个人继承或者两个人共同继承,则这已经是确定无疑的了。如果遗嘱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应当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
二、指定遗嘱继承人的法律依据
1. 我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2. 我国《继承法》第13条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工资收入、生产资料、房屋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3. 我国《继承法》第37条规定:立遗嘱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权。胎儿出生后未办理登记的,其继承权则归母亲所有。
三、配偶不能成为遗嘱继承人的法定原因
尽管有上述法律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配偶确实可能无法成为遗嘱继承人的法定原因。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 遗嘱继承人是指经过法定程序,经他人指定或自愿选择而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人。如果配偶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指定或自愿选择成为遗嘱继承人,那么他们就无法成为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2. 如果遗嘱中明确规定了配偶不具有继承权,那么即使配偶在配偶去世后成为了法定继承人,也不能要求配偶承担遗产的责任。
四、利益相关者的指定
在一些情况下,为了保护家庭的和谐,也可以考虑将子女指定为遗嘱继承人。例如,如果子女对于父母的财产有一定的了解和意愿,或者愿意帮助处理父母的遗产事务,那么可以将子女指定为遗嘱继承人。
五、结论
综上所述,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其他国家,遗嘱继承人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遗嘱的继承人,应当首先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其他继承人,并得到他们的同意。同时,也要考虑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和相互尊重,避免因为继承问题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总结:综上所述,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其他国家,遗嘱继承人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遗嘱的继承人,应当首先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其他继承人,并得到他们的同意。同时,也要考虑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和相互尊重,避免因为继承问题引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