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购买人身保险的目的不在于获取保障对象的生命权或健康权。而是在于为自己的财产或者家人提供经济上的安全保障。
二、其次,关于保险单的签订,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如果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未向被保险人明确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和保险责任,则该合同无效。
三、然后,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在赔偿保险金时,应当优先支付与损失相对应的金额,然后再按照顺序支付其他款项。
四、再者,《保险法》规定,对于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身故的保险金,其受益人为死亡证明签发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人。
五、此外,购买人身保险并未明确规定受益人的,这可能构成保险欺诈。《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利用投保人不知道或者理解的事实和虚构的情况,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
综上所述,即使没有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写明受益人,也不意味着该合同无效。然而,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合同的一方,有义务对保险合同内容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在订立合同时做出详尽的说明。同时,被保险人也应当了解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避免因此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总结:综上所述,即使没有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写明受益人,也不意味着该合同无效。然而,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合同的一方,有义务对保险合同内容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在订立合同时做出详尽的说明。同时,被保险人也应当了解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避免因此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