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1. 查询主体: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查询内容:关于被保险人的权益情况和权利义务的内容。
3. 查询方式: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申请查询,也可以通过邮政部门邮寄查询单等方式进行查询。
4. 查询期限:查询期限通常为60天。
二、以下是具体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人寿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自收到保险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合同对保险金请求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后,投保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的规定行使请求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人寿保险合同记载的内容与实际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请求人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承担在其主张利益范围内确定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受益人名称应当与身份证件上的名称一致;未一致的,视为同一受益人。”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未明确说明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该条款不生效。”
综上所述,《民法典》对于人民保险受益人的查询规定了明确的主体、内容、方式和期限,并且还规定了如果合同对保险金请求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那么在合同成立后的二十年内,投保人可以依照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的规定行使请求权。此外,如果保险合同记载的内容与实际不符,那么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如果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未明确说明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那么该条款不生效。因此,人民保险受益人可以根据这些法律规定来查询自己的权益情况和权利义务。
总结:综上所述,《民法典》对于人民保险受益人的查询规定了明确的主体、内容、方式和期限,并且还规定了如果合同对保险金请求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那么在合同成立后的二十年内,投保人可以依照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的规定行使请求权。此外,如果保险合同记载的内容与实际不符,那么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如果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未明确说明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那么该条款不生效。因此,人民保险受益人可以根据这些法律规定来查询自己的权益情况和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