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的是:个人出险记录是否会被保险公司掌握,以及这种信息获取的合法性。以下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有义务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过去的出险记录。如果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合同或拒绝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保险公司获取和使用个人出险记录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确保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使用。未经个人同意,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其个人信息。
保险公司内部通常有一套严格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客户信息安全。因此,即使保险公司掌握了出险记录,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使用。
中国银保监会作为保险行业的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保险公司记录并保存与客户的沟通记录,以备监管部门审查。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客户信息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如果保险公司违法获取或使用个人出险记录,个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赋予了个人在个人信息受到侵害时的请求权,可以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个人出险记录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是可以掌握的,但必须确保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使用,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个人在信息受到侵害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