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权利的归属
1. 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1186条的规定,遗产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法定程序取得遗产。
2.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1318条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平均分割。
二、生活费用的负担
1. 担负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1927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需要对没有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一方承担扶养义务;子女未满18周岁,父母需要负责其教育和生活费用。
2. 保留共有财产。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保留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三、债务的清偿
1. 债务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963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对外所负的债务,应首先用于清偿共同债务。
2. 遗产分割。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合理确定各方的债权比例,确保各自的权益得到保障。
四、家庭纠纷的解决
1. 协商调解。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家庭纠纷,这是最快捷且成本最低的方式。
2. 法律诉讼。如果协商无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解决家庭纠纷。
五、监护权的归属
1. 父母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根据《民法典》第1982条的规定,父母享有对子女的监护权,具有决定和实施子女日常生活照料的权利。
2. 子女对父母监护权的行使。子女在成年后,有权要求父母对自己的监护权做出相应的变更或放弃。
总结:2. 子女对父母监护权的行使。子女在成年后,有权要求父母对自己的监护权做出相应的变更或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