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万高保险公司在处理理赔时是否有出险记录,以及这些记录是否可以被查询或获取。
出险记录的存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对每一起出险案件进行记录并作出核定,这意味着万高保险也必须保留出险记录。
出险记录的查询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中应当载明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以及与保险合同有关的其他事项。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因此,作为被保险人,您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提供与您的保单相关的出险记录。
出险记录的保密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因此,保险公司有义务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未经您的同意,不得随意泄露您的出险记录。
出险记录的保存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妥善保管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五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十年。因此,万高保险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保存出险记录。
出险记录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因此,出险记录作为书证,在民事诉讼中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综上所述,万高保险在处理理赔时确实会保留出险记录,且作为被保险人,您有权查询和获取这些记录。同时,保险公司有义务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保存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