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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企境外融资?

用户:170****7434 正定县 2024-11-07 19:20 外商投资 浏览量:11673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用户希望了解深圳国有企业在境外进行融资的相关法律问题,关注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方式、审批程序、合规要求、风险防控及争议解决等五个方面,期待获得资深高级律师的专业解读,并希望援引最新的完整中国法律依据。

一、融资方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3号)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深圳国企在境外融资可采取发行债券、股票、贷款、租赁等多种形式。具体选择应结合企业自身需求、市场条件和风险承受能力,确保融资行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方向。

二、审批程序

依据《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35号)及《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深国资委规〔2018〕7号),深圳国企进行境外融资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报深圳市国资委或其授权机构备案或审批。涉及重大事项或特定行业投资的,还需按照规定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三、合规要求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修订版)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深圳国企境外融资需遵守我国外汇管理、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外汇登记手续,确保资金合规出境与回流。同时,应遵守融资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商业惯例,避免引发法律纠纷。

四、风险防控

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深圳国企在境外融资过程中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识别并防范汇率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政治风险等各类风险。此外,还应加强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确保融资资金投向明确、使用合规、效益良好。

五、争议解决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主席令第14号)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深圳国企在境外融资中如发生争议,一般优先通过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选择外国法院管辖的,需遵循我国关于司法管辖权的规定,同时考虑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影响。

综上所述,深圳国企境外融资需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审慎选择融资方式,依法履行审批程序,确保全程合规,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并预先设定合理的争议解决机制,以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境外融资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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